辽阳职业技术学院贫困大学生扶助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为了切实做好对我校贫困大学生的扶助工作,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使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 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贫困学生扶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贫困学生扶助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扶助的落实工作。
第三条 贫困学生的界定
( 一 ) 家庭地处“老、少、边、山、穷”地区,家庭无劳动力,且无经济来源的;
( 二 ) 父母伤残或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的;
( 三 ) 家中突遭天灾人祸,经济条件急剧恶化的;
( 四 ) 父母所在企业停产或双方下岗,家庭无经济来源,处于辽阳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
第四条 贫困学生申请扶助的程序
( 一 )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 二 ) 提供乡、镇(或街道)、市(县、区)民政部门的特困证明或证件;
( 三 ) 班主任根据学生日常生活及其它表现签署意见,并报系领导审核;
( 四 ) 院贫困学生扶助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 五 ) 公示。
第五条 特困生扶助基金的来源
( 一 ) 每年由学校从学生学费中提取 0.5% 的经费作为专项基金;
( 二 ) 组织全校师生员工不定期捐款;
( 三 ) 社会团体、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资助。
第六条 扶助办法
( 一 )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协助贫困学生申办国家助学贷款,详见《辽阳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申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管理办法》。
( 二 ) 对家庭有特殊困难,无任何生活来源的特困生实行学费减免制度。
( 三 ) 成立困难学生扶助中心,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在校内设立一些勤工助学岗位,按劳取酬(经费来源另定),在校外积极与企业联系,争取社会力量支持,争取临时性就业岗位;组织学生开展家教、家政服务等。
( 四 ) 学校设立特困生专项奖学金,用于表彰已经获得综合奖学金的特困生。其中获特等奖学金的另表彰 1500 元;获一等奖学金的另表彰 900 元;获二等奖学金的另表彰 600 元;获三等奖学金的另表彰 300 元。
( 五 ) 学校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互相援助关系,为其定向培养人才,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贫困生提供资助。
( 六 ) 学校为特困生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金。
第七条 几点要求
( 一 ) 贫困学生扶助工作办公室要建立贫困生档案,设专人负责,及时了解贫困生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扶助工作。
( 二 ) 贫困学生扶助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贫困学生扶助工作的领导,把贫困学生问题上升到关系全院学生思想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好抓实。
( 三 ) 坚持“扶贫先扶志”原则,教育贫困生正确地面对暂时的困难,树立自强不息,奋进成才的信念,消除学生“等、靠、要”的思想。
( 四 ) 成立扶助困难学生基金管理委员会,对扶助基金进行管理,增加扶助基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审批制度。
( 五 ) 定期召开贫困学生扶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学生的意见反馈,逐步完善贫困学生扶助工作方案。
( 六 ) 贫困学生扶助工作办公室要对建档的贫困学生每年重新认定一次,对家庭已经脱贫的学生要及时撤档,停止扶助。
第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校贫困学生扶助工作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