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贫困大学生扶助工作实施方案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德育考核办法(试行)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发放管理办法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我院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发展,调动广大学生及班集体在学习、工作及科技创造、体育锻炼、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校风,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辽阳职业技术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好学生按班系学生总数的 5% 评选。各系按条件及比例推荐,报学生处审核,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由学院统一表彰。评选条件为:

(一)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学年德育考评优秀。

(二)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爱护公物,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三)学习目的明确,能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熟练掌握和运用所学知识,学习成绩优良(各科成绩必须在 80 分以上)。

(四)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达标。

第三条 优秀学生干部按班系学生干部总数的 10% 评选。由各系按条件及比例推荐,报学生处审核,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由学院统一表彰。评选条件为:

(一)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年度德育考评优秀。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切实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以身作则,能圆满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三)专业思想牢固,学习目的明确,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良好(各科成绩必须在 70 分以上)。

(四)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体育达标。

(五)参评人员必须是担任班委会、寝室长以上且工作满一年的学生干部。

第四条 全院先进班级比例占学生班级总数的 25% 。评选条件为:

(一)有一个团结、协作,深受同学拥护的干部队伍。班委会、团支部工作配合好,班干部在各方面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班级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二)有一个刻苦钻研。勤奋好学的好学风。班级能自觉组织学生开展各项有益学习的活动;学生专业思想牢固,学习风气端正;全班学生平均成绩在中等( 70 分)以上,不及格率低。

(三)有一个文明、团结、向上的好班风。全班同学集体荣誉感强,无不良风气,年度内无严重违纪(个人受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集体被通报批评)事件发生,同学间团结互爱,互帮互助。

(四)有一个整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班级能经常组织学生开展文体活动,体育达标率达 90% 以上;全班学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教室获优雅教室称号,文明寝室率达到半数以上。

第五条 全院先进班级的评选程序

(一)由班委会按评选条件以年度工作总结的形式提出书面申请;

(二)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平时考核结果,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学生处;

(三)学生处依据条件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第六条 文明寝室评比实行百分制,其中:

(一) 寝 室卫生整洁评分标准 50 分

1 、整体印象 5 分。宿舍整体布局整洁分,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接受检查文明礼貌热情;

2 、门窗玻璃 5 分。室内玻璃干净明亮,灯具、门窗无灰尘、无脚印;

3 、墙壁地面 10 分。墙壁和屋顶,干净、无积灰、无蜘蛛网、无乱张贴物,地面干净、无积水、无痰迹、无烟头、无果皮纸屑等杂物(含公寓阳台);

4 、衣物被褥 10 分。衣帽保持整齐,被子叠放整洁、整齐定位、鞋子整齐。

5 、物品桌凳 10 分。水瓶摆放整齐、毛巾悬挂整齐,桌凳定位、桌面整洁、凳面干净、书架桌上物品摆放整齐,床下无杂物。

6 、卫生制度 10 分。每日清洁制度健全,卫生工具定位,门前、窗下、走廊保持干净。

(二)寝室安全评分标准 40 分

1 、用电安全 5 分。寝室成员不在寝室内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吹风等一系列《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不得使用的电器,不私拉电线,寝室中不开无人灯。

2 、防火安全 5 分。寝室成员不在寝室内吸烟,不在寝室内点燃蜡烛,不在寝室内焚烧杂物。

3 、防盗安全 5 分。寝室成员离开寝室随手关门,寝室成员不留外来人员。

4 、行为文明 5 分。寝室成员在寝室内做到衣着、举止、言语文明,不乱喊乱叫、起哄。

5 、人身安全 10 分。寝室成员无酗酒闹事、殴打他人行为发生,寝室成员和睦相处,避免口角式或手脚式的冲突。

6 、纪律行为 10 分。寝室成员无从公寓楼窗户或阳台处倒水或倒垃圾行为,无赌博和爬楼、爬门行为。

(三)寝室文明及美化评分标准 10 分

1 、整体印象 5 分。寝室布置高雅、整体美观、舒适,有文化氛围;家具设施;家具上无乱涂、乱贴、乱刻划痕迹。

2 、物品摆放 5 分。生活用品、文具、书籍等个人用品摆放有秩序、协调美观;书架物品和谐的挂图、标语及健康明快的创新设计。

第七条 文明寝室的评选程序

(一)由公寓管理中心按评比标准评出文明寝室。

(二)在文明寝室的基础上按 30% 的比例评出文明寝室标兵并上报学生处审核。

(三)学生处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批准,由学院统一表彰。

第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在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