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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6-11-16 浏览: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辽阳市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教育“三乱”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规范我院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办班、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现就重申如下规定:

一、具体要求

(一)严禁在职教师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二)严禁在职教师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其他个人组织的有偿补课;

(三)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补课讲新课及“课上不讲课下讲”行为;

(四)严禁在职教师以各种名义向学生家庭摊派学校、班级所需物品及劳务;

(五)严禁在职教师借教师节、元旦等节日接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礼品;

(六)严禁在职教师以升职、搬迁等其他名义接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礼品。

二、处理办法

对查实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通报批评、责令退还违法所得,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0419-2480066 15241960660

中共辽阳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