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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2 浏览:

各二级学院、处、部、系、室:

2023年辽宁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已开始进行,现将我院2023年全院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网上报名

各高校通知本校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9月20日-9月25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2.申请人上报到人事处材料:

1)申请人到网上注册后,由本人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并在申报成功后发一份电子版申请表至人事处邮箱rsc@419.com.cn

2)《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按系统要求上传)。

3)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原件(本科及以上学历) 及复印件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具有高校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水平测试。

6)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见附件1)

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9)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收费标准根据辽价发2018〕95号文件规定执行,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每人收费180元。(现金)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除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的人员(其中辅导员岗位须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以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均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测试采用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二、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报时间:9月20日-9月25日,由于报名时间受系统设定限制,过期系统将不再受理,无法进行补报

请申报人不要错过申报时间。

2. 申请人上报材料时间: 申请人网上报名结束并且体检合格后,于9月26日15:00前到人事处215室上交材料。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无“师范教育”字样的,需提供学籍表、成绩单、报到证及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有“师范教育”字样的,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具有高校教授、副教授按职称的申报人需提供职称证或单位聘任证明。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 待定,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之后,非师范专业人员须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采用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