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职称各等级聘任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2 浏览:

各部门:
我院2023年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评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聘任依据
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各等级聘任工作继续按照《辽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各级岗位评定标准》和《辽阳职业技术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标准》(辽职院发[2019]47号)执行。
二、聘任范围
凡我院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任职资格的在职工作人员,都可以在现已聘任的层级上申报不同等级的聘任排序。按人社局要求,专技三级岗位聘任需按《关于印发<辽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市人社发[2020]49号》执行,任职年限由八年改为五年,其他要求详见附件07;在聘任五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时,各层级内部下一等级到上一等级需符合相应的任职年限要求(附件03);学院职称各等级空岗情况请查看附件02。
三、相关说明和要求
1.拟申报人员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各申报表格,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在职称评审聘任时,因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通过职称评审聘任的教师,撤销其评审聘任结果,并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
2.任职年限从聘任日期起,到2023年12月31日止;教科研成果从取得任职资格起,2023年12月31日止。
3.关于职称各等级申报。
1)满足条件申报:申报人在满足《辽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各等级岗位评定标准》(附件03)的基础上,上报任现职以来的所有材料,按《辽阳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各等级岗位评定标准》和《辽阳职业技术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标准》进行审核鉴定。如出满足合条件申报人员小于等于该等级的空岗数量,则仅需提交相关材料不进行量化排序。如满足条件申报人员大于该等级空岗数量则进行量化赋分排序。
2)不满足条件申报:申报人不满足各级岗位评定标准,在除去满足条件申报人的情况后,仍有剩余空岗的,按《辽阳职业技术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赋分,按排序由高到低进行聘任。
四、申报人员填报材料:
《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审核表》纸质版(附件06)、《个人述职报告》(附件05)纸质版及电子版、各类证书及佐证材料(附件09)的PDF电子版发送至rsc@419.com.cn。文件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文件名为姓名+拟报系列+等级。
五、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4月2日-3日,符合岗位等级评定标准的申报人员到学院网站或校园OA下载《2023年满足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条件人员审核表》,并整理符合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
4月7日-8日,符合等级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携带佐证材料到相关部门进行线下审核,审核通过后,将2023年满足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条件人员审核表交至人事处215。
申报人员需同时上交《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审核表》纸质版,《个人述职报告》纸质版于人事处215,上交时间8:30-15:00。各类证书及佐证材料PDF电子版发送至rsc@419.com.cn(附件09)。
4月9日-10日,人事处公示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情况,如符合条件人员大于空岗数,则进行网上申报并量化排序。如符合条件人员小于空岗数,则公布各等级剩余空岗数,组织不符合等级条件的人员进行网上申报并量化排序。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0日24:00,申报相关流程见附件08。
4月11-16日:相关部门进行量化赋分,第一次公示。
4月19日:二次公示
4月24日:召开等级评审会。
注:按市人社局要求,在职称评聘当年没有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将不能参加职称的评聘。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