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教育统计管理规定》精神,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依法统计,加大对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力度,完善教育统计数据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我院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294号)及《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调研的通知》(教发司[2021]107号)要求,我院于10月26日下午召开2021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工作阶段推进与业务培训会。党委副书记、院长陈丽出席会议并讲话,承担填报任务的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与统计员参加会议。
会上院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副主任刘溪辰传达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的辽教办【2021】363号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实地调研工作的通知,并为与会人员作了专题业务培训。

陈丽指出,教育统计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事关全局的基础性工作,关乎学院的整体事业发展,其统计数据对学院的科学研究和决策有着重大的意义。就具体工作,陈丽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统计工作能否真实地反映客观实际,反映教育教学情况,反映问题、困难,及时、准确地报告教育事业发展的现实状况,关系到能否科学决策、科学管理,各部门要扎实做好统计工作,推动学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这个大局。
二是要强化法律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重要意义,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体系,加强学习宣传,强化工作培训,强化工作纪律,牢固树立依法统计观念,切实规范统计行为。
三是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承担统计工作任务的部门、二级学院主要领导和统计员要认真履职,落实责任,完善统计工作及数据填报审核程序,强化对数据源的监督和管理,压实数据出口单位的主体责任,做到数据谁产生、谁维护,谁出错、谁担责,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
四是要强化数据意识,切实提升学校数据管理水平。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做好原始资料保存和统计台账管理,以此次调研活动为契机检验数据质量,完善数据共享机制,不断提高数据服务学院决策研究和预测预判预警的水平,进一步提升数据决策应用效能。
陈丽强调,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总结过去的工作,积累教育统计工作实践经验,不断提升教育统计工作整体能力水平,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连续性。
图片来源:党委宣传部
文字来源:院长办公室
核 发:王丽娜
李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