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7 浏览:
近日,辽宁省公安厅对2022年度全省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暨党的二十大安全保卫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我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保卫处副处长孙翊超同志获个人二等功。
4月26日,辽阳市内保支队副支队长李威霖、大队长任利伟到我院亲自送奖,将一枚由辽宁省公安厅颁发的二等功荣誉奖章和证书转交给孙翊超同志,对他在校园安保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希望他再接再厉。
我院党委书记杨延斌,党委副书记、院长陈丽,副院长衣颖,保卫处处长黄林栋参加了转交仪式。
图文来源:党委宣传部
核发:王丽娜
柏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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