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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全院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4 浏览:

关于2021年全院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处、部、系、室

2021年辽宁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已开始进行,现将我院2021年全院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申请人网上报名:符合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以下称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在注册时,申报专业必须与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一致,不允许跨专业申报。)

2、申请人上报到人事处材料:

⑴申请人到网上注册后,由本人自行打印申请表一式份(在网上申报的页面下载,A4纸打印),并在申报成功后发一份申报表电子版给人事处,邮箱为804424343@qq.com

⑵《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⑶体检表。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规定项目的体检,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格式请参照附件02

⑷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及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在人事处审核后退还申请人,复印件上请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使用,不用其他使用”。

⑸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与申报专业相符的本科或以上学历)。

⑹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有高校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

⑺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⑻申请人与学校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由人事处统一调取申报人的合同并复印,不需要个人到人事处借取)

申请人的授课证明。由系内出具申请人上一学年度所授课程及课时量的证明材料,并由教务处、系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系(部)、教务处印章。(授课证明格式请参照附件03

收费标准: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每人180元。

(11)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一寸清晰露五官的照片一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底色蓝色或者红色。)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过辽宁教育学院教师发展指导中心现场确认的人员,除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的人员(其中辅导员岗位必须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以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均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测试采用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办法。

二、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报时间1012日―15,由于报名时间受系统设定限制,过期系统将不再受理,无法进行补报。请各部门做好通知送达工作,防止申报人错过申报时间。

2、申请人上报材料时间:申报人网上申报结束并且体检合格后即可到人事处上交材料。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无“师范教育”字样的,需提供学籍表、成绩单、报到证及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有“师范教育”字样的,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具有高校教授、副教授职称的申报人需提供职称证或单位聘任证明。

3、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待定。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之后,非师范专业人员须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采用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