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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发布时间:2020-11-30 浏览: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布如下。


改革自评表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上级学联和校团委双重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的全校学生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三)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人、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三条 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具有辽阳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专科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的工作有监督、讨论、咨询和建议权;

(三)在本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推荐他人或自荐担任学生会职务的权利;

(四)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六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重大问题上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遵守宪法和法规;

(二)崇尚科学、追求真理、传承文明,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三)遵守校纪校规,勤奋学习,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

(四)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积极完成本会委托和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五)维护本会荣誉、名誉及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七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一)本会的各级组织均应民主选举产生;

(二)本会的各级组织一律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一节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

第八条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全校同学通过学代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和监督。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能召开。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审议、通过上一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出席上一级学联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利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六)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 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在校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学院、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

代表的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代表的义务

(一)刻苦学习,踏实工作,深化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二)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三)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引领广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五)监督本会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第二节 校级学生委员会

第十条 校级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学生会”)在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本会的最高领导机关,校学生会工作人员不超过40名,主席团成员不超过4名,下设6个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事件;

(二)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讨论决定学生委员会部门设置及人事安排;

(三)负责筹备和召集下一次校学生代表大会;

(四)批准学生会的预算和决算报告,监督学生会经费使用情况;

(五)协助并监督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

(六)行使学生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学生会组织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学生会,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部担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第十二条  建立重要事项、重大活动、重要信息、对外联络等事先审核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以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用完人散。

第三节 校级学生委员会主席团

第十四条 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设主席、副主席,或根据工作需要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第四章 学院学生会

第十六条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学院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学院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学院学生会”)在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领导机关。

第十七条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在校学生会与学院团总支的具体指导下召开,召开前须经由学院党委批准、校学生会批复,按照规范程序召开大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

(一)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应民主选举产生,并征得学院党委同意后,报校学生会备案;

(二)学院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校学生会对应;

(三)学院学生会属于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学生会的指导,加强与校学生会的工作联动,学院学生会应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在校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四)学院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参与学生会工作,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

(五)学院学生会每学期至少一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向校学生会汇报工作,接受工作评议,评议结果不合格的学院学生会限期整改,并及时汇报整改结果。

第五章 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为主席团成员、工作部门成员,基本条件: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最近1个学期或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均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三)严格遵守《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

第十九条 建立主要学生干部向学生委员会进行工作述职、民主评议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学生干部任职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二十条 校学生会述职应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应及时上报并接受团委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定权属于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解释权属于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推荐条件

1、具有辽阳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专科生。

2、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3、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二、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程序

1、报名与组织推荐

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被推荐者填写《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简历》。

2、资格审查与考核

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查候选人资格,并开展面试考核工作,确定候选人名单。

3、报学校党委确定

经考核审查后的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党委确定。

4、学生代表大会选举

学生会主席团正式成员在学生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并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


关于做好辽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以下简称《选举规则》)有关规定,经校团委研究,报校党委同意,拟定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辽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就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分配原则及方案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5861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140人,占全日制在校学生比例为2.4%。其中,非校、院(系)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92人,占学生代表比例为77%。

二、代表的资格条件

1. 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 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学生会选举产生。各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学院学生会所联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5人的以5人计。

四、学生会主席团的构成及产生办法

(一)构成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拟设主席团成员4名,现拟提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7名,实行差额选举。

(二)产生办法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学代会”相关要求

1.召开“学代会”是我校团学工作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选好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和完成好大会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各选举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我校团委的部署,认真做好召开“学代会”的宣传工作,要通过选举“学代会”代表,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民主教育。

2. 要严格执行选举的原则、程序和纪律。在代表人选的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代表的选举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同学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要求全体同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此次选举。对选举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校团委。

3.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选举工作中的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保证代表的素质,如期完成选举任务。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 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 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研究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评议会由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组成。

第三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其中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集中考评分为提交总结材料、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

第五条 述职评议时间般在每学期的最后一个月。

 

第二章 日常考评

 

第六条 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总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第七条 政治态度方面: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10分)

(二)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人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10分)

第八条 道德品行方面:

(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10分)

(二)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10分)

第九条 学习情况方面:

(一)学习勤奋,学业情况在学习综合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的基础上表现优良。(10分)

(二)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各项赛事特别是大学生高水平比赛,为学校赢得荣誉。(5分)

第十条 工作成效方面:

(一)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人、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20分)

(二)在工作中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活动开展成效显著。(10分)

第十一条 纪律作风方面: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认真执行团中央、教育部和学联有关工作要求。(10分)

(二)落实《学生会干部自律公约》,践行学生会宗旨,加强自我教育管理,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5分 )

第三章 集中考评

第十二条 集中考评通过查看总结材料及听取现场述职汇报方式完成。集中考评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一)总结材料。内容全面规范,材料支撑有力,能够综合展示个人任职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实践品行、学业表现情况、工作开展成效、纪律作风建设等 方面情况。(50分)

(二)述职汇报。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工作宗旨,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这条主线,汇报内容全面准确,重点突出,过程流畅清晰,并接受评议会的质询提问。(50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可在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领导下和校团委指导下,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并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工作情况

 

20191112日,我校出台了《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方案》,是加强学生会改革和管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方案中提到由我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的遴选等重要事项。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负责人